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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問題】家姐誕B後與老公搬回公屋娘家 弟弟呻被鵲巢鳩佔憂被迫走 「好似我欠咗佢哋成家」

發佈時間: 2020/08/25

本港樓價高企令市民難以「上車」,部分年輕人婚後更需與家人蝸居細小單位,容易引發爭端。一名港男在網上吐苦水,指姐姐自誕女後嫌奶奶家太逼,於是與丈夫、女兒一同搬回公屋娘家,後再誕子;其父見狀讓出房間遷居內地親戚家,剩下他與姐姐一家四口同住。對此,他大呻自己在家中受氣,人工不高的他更擔心連唯一棲身之所也會被搶走,「成家好似我欠咗佢哋,佢哋就日日一家四口好溫馨。」

該名港男昨日(24日)在網上討論區「連登」發帖,指自己月入一萬頭,母親已經離世,姐姐婚後遷到奶奶家,因此只剩他與爸爸同住公屋單位。但至兩年前姐姐誕下女兒後,因為覺得奶奶家太逼,於是便與丈夫、女兒搬回娘家;父親見狀後,遂讓出房間遷居內地親戚家。其後,姐姐與姐夫再添一子。

「成家當我無到……見佢哋有細路我就咩都要就晒佢哋。」事主續指,他在自己家中變成「局外人」,亦受盡姐姐一家的氣,

「一開始話搬入嚟,見佢哋咁辛苦又逼又要受佢奶奶氣,結果最後係我要受氣,我除咗去廁所我都唔會出房,成家好似我欠咗佢哋。佢哋就日日一家四口好溫馨,得閒就叫朋友上嚟happy。」

他指出,甚至之前公屋免租一個月,姐姐一家都要他支付「房租」;被他拒絕後,「佢哋當我係X街」。對此,他有感被鵲巢鳩佔,擔心連唯一棲身之所也會被搶走,

「無女無錢無才華,連最後有嘅空間都要畀人搶走......佢哋去邊到玩有得揀,我屋企得一個無得揀。」

由於除了姐姐外,姐夫及小朋友們全部均沒單位戶籍,因此他正在猶豫是否要向房署告發,「想一拍兩散……(姐姐)老公有車月入應該超晒標,如果我篤晒出嚟我會無屋住定搬細屋?……可以嘅話我寧願收走間大屋換做細屋。」不過,他又怕被告發後自己連細屋都失去,

「自己人工低,直接畀人收走間屋唔畀間細屋嘅話,我就無後路可能要瞓街。」

此事引來網民熱議,不少人對其狀況表示同情,「你家姐姐夫擺明要踢你走,你老豆都識趣返大陸,你仲唔閃」、「擺明想趕你走,跟住食埋間公屋,見唔少咁嘅case」。有網民更建議:「依家一屋難求,個個都會為屋打生打死,巴打可以check吓個名單有邊個名,同屋主係咪仲係老豆名。如果係,叫你老竇搬番嚟住呀。如果唔係分分鐘有日換咗門鎖返唔到屋企。」

房署小資料

事實上,如果與同住家人關係欠佳不欲同住,公屋住戶可考慮申請分戶。根據房屋署的公屋「分戶政策」,租戶如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嚴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房委會會按其特殊情況作出考慮,並在有需要時轉介予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

如提出分戶要求,除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外,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分別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共租住房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
  •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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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凱晴